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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道法官辞职何必渲染“低收入悲情”

刘畅 法律人夜读 2019-11-08

来源:北京青年报;转自:法语无疆


据报道,一张“实发 5555.80 元”的工资条引来网友围观,“在北京,这个收入,几乎宣告购房、买车的事儿将与你无关”。这样的媒体描述,透露着辞职法官的辛酸和无奈。“压力大、工资少”,法官选择了脱去法袍,去从事收入更高和自由度更大的工作——律师。尤其在当下,司法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,但年轻的法官却感慨“等不到了”。“法官,离去在司法改革的前夜”,这样的情形怎能不令人扼腕叹息。


法官辞职当律师并不新鲜。近 20 年来,曾经的法官、检察官、公安警官,不少人都脱离了原有的“体制身份”,披上了律师的战袍。相对于体制内,不管是单打独斗的执业律师,还是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,都有着更为广阔的事业空间和施展舞台。从收入水平、生活境遇到个人威望、社会影响,远不是一个基层法官所能比拟。所以,过去很长时间里,一个法官辞职迈入律师的行列,人们更多从“勇气”、“理想”、“舞台”等角度去解读,很少能够抹上浓重的“悲情”色彩。


而今,似乎为司法改革的“迟缓”和“无奈”作注脚,立足于眼下的“司法困境”,媒体更愿意从“悲情”角度诠释法官辞职。在北京,5555.80 元的月工资确实不高,考虑到家庭日常支出,包括一家人吃穿、孩子上课外班以及住房、汽车等费用,确实会“压力山大”。但在北京,这却是一般公务员的正常收入,不管是中央国家机关,还是北京市属单位,大多数公务员每月都领取着这样数目的工资。在此条件下,尽管有公务员离职,但总是有更多的年轻面孔在机关大门外焦急等待,他们期待着通过严格的考试成为新的公务员。


从基层法院现实来看,很多有学识、有抱负的年轻法官不安于现状,不满足于低收入和压力大的现实,“流失”成为律师和某些企业的法律顾问之后,出现了法庭庭审中“审案的不如辩护的法律素质高”的现象,尤其是懂法条、知法理方面,很多律师反而显得“技高一筹”。通过多年的努力,法官队伍中退伍军人多、法学背景少的现象得以改善,大量具有良好法律教育背景的人充实到法官队伍中。


法官的尊严来自对法律的信仰和坚守,来自对权利的尊重和对平等的追求。工资少,尊严受挫,上升空间小,未来渺茫,相信这不只是法官面对的问题。需要提高工资收入的,不仅仅是法官,缩小贫富差距是整个社会面临的共同课题。可以通过深化改革,让包括法官在内的社会各阶层、各群体普遍受益,以此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。


能够有勇气辞职的,往往是基层法官队伍中的“名校高才生”,他们属于高校里的优质生源,很多人是出于留京和稳定的工作为目的,而选择走进了法院的大门。而一旦羽翼丰满、站稳脚跟,他们往往会谋划着人生的“下一步”:进入公司成为法务(处理法律事务的专职人员),有的年薪达到 50 万元。两年以后,符合“法官法”的相关回避要求之后,再正式进律师行执业,“名校精英”的教育背景,加上“法院培养”的资历,往往会让他们在法务、律师的工作中如鱼得水。


同时,有的法官辞职时已经“有车有房”、“生活无忧”,本身证明他们的生活并无媒体渲染的那么“悲催”,通过集资或经济适用房等方式,过去,很多法官都解决了住房问题。这在房价高企的北京,已然解决了后顾之忧。


因此,法官辞职在很多人看来并不“悲情”。相反,倒像是完美“跳板”之上的华丽转身。由此可以看到,个人倾向不是集体选择,司法当然需要改革,但无须借个别法官离职渲染悲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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